近日佛山交警蜀黍在查车时发现一名男子自称是记者急着去做采访身上只有驾驶证却没带身份证行为十分可疑
当时交警蜀黍在岭南大道例行查车
发现一辆SUV形迹可疑
截停下该车后
蜀黍发现该车挡风玻璃处
放着一块写着“新闻采访车”的纸牌
对方一个劲称自己是记者
赶时间要去做采访
希望交警能网开一面
见到司机眼神躲闪 神色慌张
交警立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
司机面对警察的盘问
磨蹭了半天才将驾驶证拿出来
却称自己没带身份证
交警通过系统核查发现
该男子的驾驶证和真实身份竟然对不上
经过查证原来该驾驶证并不是司机本人的其驾驶证早在几个月前就因为酒驾被吊销了出示驾驶证是为了蒙混过关而且挡风玻璃处的“新闻采访车”纸牌也是用来逃避警察盘查的
没有驾驶证还敢开车上路这次是真的栽了最终 该“失驾”男子被交警带回接受处理他将面临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及2000元的罚款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当事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依法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及时重新考取驾照才是正路。同时,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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